根據中國民航局《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》要求,250 克以上無人機必須在 “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” 進行登記,并且在機身明顯位置粘貼機身二維碼。在 2017年 8 月 31 日后未進行登記的,其行為將被視為違反法規的非法行為,監管主管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。民用無人機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時,其所有人應當及時變更;發生遺失、被盜、報廢時,應當及時申請注銷。
個人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 “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” 中登記的信息包括擁有者姓名、有效證件號碼(如身份證號、護照號等)、 移動電話和電子郵箱、產品型號、產品序號、使用目的。單位民用無人機擁有者在“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”中登記的信息包括單位名稱、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等、移動電話和電子郵箱、 產品型號、產品序號、使用目的。
未按照規定進行民用無人機實名注冊登記從事飛行活動的,由軍民航空管部門責令停止飛行。民用航空管理機構對從事輕型、小型無人機飛行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處以 2 千元以上 2萬元以下罰款,對從事中型、大型無人機飛行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處以 5 千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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